本人户籍在贵阳市花溪区竹镇朝晖机械厂集体户,小孩户口也在该厂集体户,由于本人现在上海上班,可否委托他人办理小孩的户籍证明(入学需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 花溪分局 发布时间: 2015-06-07 17:28:43 【字体: 】答:根据黔公治【2014】360号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因此,各级户政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原则上不出具《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