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布涉疫情谣言被拘留(图文)
来源: 贵阳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 2022-01-21 10:06:47 【字体: 】2022年1月19日,一网民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予以严厉警告,并交由铁路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日处罚。
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通过抖音短视频散布虚假疫情信息,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后依法传唤了该发布谣言的网民。据该网民交代,19日搭朋友汽车从贵阳返回安顺路过贵阳北站,看见广场上人比较多,为发泄和女友闹分手产生的烦躁情绪,便随手拍照编辑发布了一条短视频,声称“告诉你们坏消息,今日贵阳北站已封站,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视频发布后,面对其他网民质疑真假,他自认为公安机关不会找到自己,选择了硬杠到底称:“不相信你可以去打听打听”。
网警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上述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